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第三章:负债(3)
时间:2018-01-3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借:应付账款 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 000 三、预收账款 【例3-8】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7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合同规定签订合同一周内乙公司预付120 000元,剩余款项在交货时付清。2017年6月9日,甲公司收到预收款项。6月19日,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结清了剩余货款。 (1)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120 000 (2) 借:预收账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3) 借:银行存款 114 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114 000 预收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发生的预收账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例3-9】承【例3-8】,如果不设预收账款,应将上列分录中的预收账款改为应收账款。 四、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一)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财务费用 研发支出 贷:应付利息 【例3-10】甲公司借入5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的长期借款3 000 000元,合同约定年利率6%。 借:财务费用 180 000 贷:应付利息 180 000 借:应付利息 180 000 贷:银行存款 180 000 (二)应付股利 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进行账务处理,但在附注中披露。 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核算。 【例3-11】A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两个股东,分别占注册资本的30%和70%。2016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6 000 000元。经股东会批准,决定2017年分配股利4 000 000元。股利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或利润 4 000 000 贷:应付股利—甲股东 1 200 000 —乙股东 2 800 00 借:应付股利—甲股东 1 200 000 —乙股东 2 800 00 贷:银行存款 4 000 000 五、其他应付款 包括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例3-12】甲公司从2017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 支付应付租金24000元,增值税为4080元。 借:管理费用 8 000 贷:其他应付款 8 000 借:其他应付款 16 000 管理费用 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080 贷:银行存款 28 080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