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讲义:第二章资产
时间:2018-01-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初级会计职称 会计实务 第二章 资 产 第五节 固定资产 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概述;取得;计提折旧;后续支出;处置;清查;减值。 一、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1.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生产经营用、非生产经营用 (2)综合分类 :七类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土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核算应设置的科目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取得固定资产 (一)外购固定资产(不需安装;需要安装)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涉及以下几种情形的核算: 一般纳税人的核算:购入不需安装的设备;购入需安装的设备;取得不动产或在建工程 小规模纳税人的核算。 一笔购入多项固定资产。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管理设备等动产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购入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管理设备等动产时: (1)购入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安装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3)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自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税务机关认证时,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60% 作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40% 作为自本月起第13 个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 应付账款存款"等科目。上述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下年度同月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上述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下年度同月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一一待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如:例2-87。 【例2-84】2018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0 000元,增值税额为5 100元,另支付包装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包装费700元,增值税42元(税率6%),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假设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借:固定资产 30 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142 贷:银行存款 35 842 【例2-85】甲公司用银行存款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200 000元,增值税额为34 000元,支付安装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安装费40 000元,税率17%,增值税额6800元。设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购入时: 借:在建工程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00 贷:银行存款 234 000 (2)支付安装费时: 借:在建工程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贷:银行存款 46 800 (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200 000+40 000=240 000(元) 借:固定资产 240 000 贷:在建工程 240 000 [例2-86]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幢商业大楼作为生产车间并交付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 000 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34 000 000 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分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年可抵扣60% ,下一年可抵扣40%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2017 年1月1日,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20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 400 000 ——待抵扣进项税额 13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234 000 000 (2)2018 年1月1日,进项税额可抵扣销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 600 00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