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点讲义汇总(12)
时间:2018-08-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口诀】三男三女去开车、两高两木一游艇 三男:卷烟、酒 、鞭炮烟火 三女: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成品油 两高: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档手表 两木: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 一游艇:游艇 【注意】酒不包括“调味料酒”。“高档”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10元/毫升 (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不包括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鞭炮和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小汽车不包括“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上马路);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注意】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 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注意“木制一次性筷子”的说法。现行消费税税目不包括“汽车轮胎”、“酒精”、“气缸容量不满250毫升的小排量摩托车”。 (二)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特殊:卷烟、白酒(复合计征) 【注意】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家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该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00万元,销售低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80万元,将高档化妆品与低档化妆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15 B.19 C.22.5 D.34.5 【答案】 C 【解析】销售低档化妆品收入不用缴纳消费税,将高档化妆品与低档化妆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的,适用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该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0)×15%=22.5(万元)。 【考点】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1.基本规定
(1)视同生产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①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例如,外购普通护肤类化妆品,以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对外销售); ②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 (2)自产自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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