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必备考点及典型例题(6)(7)
时间:2017-04-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规范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消防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应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 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规范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上部或顶棚上。规范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54m 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一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袋行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去≯1m。规范10.3.6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 ㎡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 ㎡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会场、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3000 ㎡的候车室、侯船室和航站楼的公共区。规范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100m 的民用建筑≮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100000 ㎡的共用建筑和总面积>20000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1h; 3)其他建筑≮0.5h。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典型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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