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中级)高频考点:第3章金融市场(5)
时间:2018-02-0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A.优先股股东、债权人、普通股股东 B.债权人、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C.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债权人 D.普通股股东、债权人、优先股股东 【答案】B 【解析】 《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顺序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剩余部分弥补股权。优先股优于普通股。 (二)长期债券市场 1.债券市场概述 (1)定义:债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2)功能:融资功能、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投资功能、宏观调控功能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功能 2.债券概述 (1)定义:债券是债权债务凭证,一般要载明债券发行机构、面额、期限、利率等事项。 (2)分类
(1)债券的发行:通过债券发行市场即一级市场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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