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德州市临邑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233人)(最新发布)
时间:2021-05-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摘 要
------------------------------------------------------------------------------------------------------------------------------ 1 招考人数 233人 2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1日-5月15日 3 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93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应聘的人员须作出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 (六)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七)有工作单位(含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户籍或在德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德州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