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旗长:受贿超千万,240万到手后又吓得退回去,还贪污党费44万(最新发布)(8)
时间:2021-05-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六十六)收受库伦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宋久某5万元的事实。2012年、2013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担任库伦旗委常委、组织部长,库伦旗委副书记期间,在其办公室先后2次每次收受库伦旗六家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宋久某1万元,合计2万元;2014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先后3次每次收受时任库伦旗六家子镇党委书记宋久某1万元,合计3万元。以上共计5万元。 (六十七)收受库伦旗委办公室副主任丛日某5万元的事实。2011年秋季,张海明担任库伦旗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接受时任库伦旗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丛日某请托,承诺为其职务提拔提供帮助,在其办公室收受丛日某5万元。 (六十八)收受内蒙古绿康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美某5万元的事实。2018年4月,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接受王美某请托,承诺为王美某的哥哥王东某在科左中旗承揽的保康镇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连接管道项目工程款拨付提供帮助,在其办公室收受王美某5万元。 (六十九)收受科左中旗牧谷养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5万元的事实。2016年秋季,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接受李某请托,通过与财政局打招呼,为李某在科左中旗承揽的粮食现代化物流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提供帮助,在科尔沁区吉地华府小区门口收受李某5万元。 (七十)收受库伦旗扶贫办原工作人员忠某(已退休)4.8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库伦旗委常委、组织部长,库伦旗委副书记期间,于2008年至2010年每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先后3次每次收受时任库伦旗民政局局长忠某0.5万元,合计1.5万元;于2011年至2013年每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先后3次分别收受时任科左中旗扶贫办主任忠某0.5万元、0.5万元、0.3万元,合计1.3万元。2011年底,忠某为感谢张海明帮其外甥女套格特木勒调动工作,在张海明办公室送给张海明2万元,张海明予以接受。以上共计4.8万元人民币。 (七十一)收受科左中旗希伯花镇党委书记白子某4.5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于2017年春节前、2017年4月,张海明在其办公室先后2次分别收受白子某1万元、2万元,合计3万元;2018年春节前、2019年12月,张海明在科左中旗委后院宿舍、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饭店先后2次分别收受时任科左中旗希伯花镇党委书记白子某1万元、0.5万元,合计1.5万元。以上共计4.5万元。 (七十二)收受库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支部书记、局长蒙显某4.5万元的事实。2011年至2016年,张海明担任库伦旗委常委、组织部长,库伦旗委副书记期间,接受时任库伦旗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蒙显某请托,为其留在原职务不被调整职务提供帮助。2011年至2013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在其办公室先后3次每次收受蒙显某1万元,合计3万元;2014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在其办公室先后3次每次收受蒙显某0.5万元,合计1.5万元。以上共计4.5万元。 (七十三)收受库伦旗政府副旗长、库伦镇党委书记王玉某4.5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库伦旗委常委、组织部长,库伦旗委副书记期间,于2008年至2010年每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先后3次每次收受时任库伦旗民族事务局局长王玉某0.5万元,合计1.5万元;2011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收受时任库伦旗白音花镇党委书记王玉某0.5万元;2012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先后5次每次收受时任库伦旗库伦镇党委书记王玉某0.5万元,合计2.5万元。以上共计4.5万元。 (七十四)收受库伦旗水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新某4.5万元的事实。2010年6月,张海明担任库伦旗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为王新某的妻子乔淑香由库伦旗五星水库灌区管理所调动至库伦旗委党校工作提供帮助。事后,张海明在其家小区门口收受王新某0.5万元。2010年7月,张海明接受时任库伦旗库伦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王新某请托,为王新某提任为六家子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提供帮助,在其家中收受王新某4万元。以上共计4.5万元。 (七十五)收受科左中旗委办公室主任刘某4.4万元的事实。2017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后,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在东方世纪城家中通过妻子杨月某先后3次分别收受时任科左中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某2万元、2万元、0.1万元,合计4.1万元;2020年1月,张宇某结婚期间,张海明在其水域蓝湾小区宿舍收受刘某0.3万元。以上共计4.4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