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旗长:受贿超千万,240万到手后又吓得退回去,还贪污党费44万(最新发布)(10)
时间:2021-05-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八十七)收受科左中旗代力吉镇党委书记马斯某4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于2018年2月,在东方世纪城小区其家楼下收受时任科左中旗花胡硕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马斯某2万元;2019年春节后,张海明在通辽市政府大楼门前收受马斯某2万元。以上共计4万元。 (八十八)收受科左中旗宝龙山镇党委书记付哲某3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于2017年夏天,在内蒙古党校培训时所住宿舍收受时任巴彦塔拉农场党委书记付哲某1万元;2018年、2019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在其办公室先后2次每次收受时任巴彦塔拉农场党委书记付哲某1万元,合计2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八十九)收受科左中旗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兴某3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于2017年春节前,在科左中旗委后院其宿舍内收受任兴某1万元;2018年、2019年每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先后2次每次收受任兴某1万元,合计2万元。以上共计3万。 (九十)收受科左中旗架玛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安双某3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于2017年、2018年每年春节前,在通辽市东方世纪城小区其家中先后2次每次收受安双某1万元,合计2万元;2020年1月,张海明在通辽市鑫达酒店门口收受安双某1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九十一)收受科左中旗门达镇党委书记王雪某3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于2018年春节前,在科左中旗政府会议室收受王雪某1万元;2019年、2020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在其办公室先后2次每次收受王雪某1万元,合计2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九十二)收受科左中旗巴彦塔拉镇党委书记白树某3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于2018年春节前,在通辽市东方世纪城小区其家中收受时任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党委书记白树某1万元;2019年春节前,在通辽市东方世纪城小区其家楼下收受白树某1万元;2020年1月,张宇某结婚期间,张海明在通辽市漫步丝路酒店门口收受白树某1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九十三)收受科左中旗白音塔拉农场党委书记徐志某3万元的事实。2017年、2020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在其办公室先后2次每次收受时任科左中旗白音塔拉农场场长徐志某1万元,合计2万元;2017年夏季,张海明在内蒙古党校学习期间的宿舍收受徐志某1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九十四)收受科左中旗努日木镇党委书记王洪某3万元的事实。2017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在其办公室先后3次每次收受王洪某1万元,共计3万元。 (九十五)收受科左中旗架玛吐镇党委书记李洪某3万元的事实。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于2017年、2018年每年春节前,在通辽市东方世纪城小区其家中先后2次每次收受李洪某1万元,合计2万元;2020年1月,张海明在通辽市鑫达酒店门口收受李洪某1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九十六)收受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党委书记石某3万元的事实。2019年春节前,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在其办公室收受石某1万元;2020年1月,张宇某结婚期间,张海明在通辽市漫步丝路酒店收受石某2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九十七)收受科左中旗协代苏木党委书记尹志某3万元的事实。2017年春节前,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在科左中旗委后院其宿舍内收受尹志某2万元;2019年春节前,张海明在其家中收受尹志某1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九十八)收受科左中旗努日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玉某3万元的事实。2017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在其办公室先后3次每次收受白玉某1万元,共计3万元。 (九十九)收受科左中旗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包阿某3万元的事实。2017年、2018年每年春节前,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分别在科左中旗达尔罕宾馆会议室及其办公室,先后2次每次收受包阿某通过齐红某(张海明的同学)所送1万元,合计2万元;2018年6月,张海明在内蒙古党校培训期间宿舍内收受包阿某1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一百)收受科左中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雷某3万元的事实。2017年春节前,张海明担任科左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期间,在科左中旗委后院其宿舍收受时任科左中旗门达镇党委书记雷某1万元;2018年春节前,张海明在科左中旗委后院其宿舍收受时任科左中旗政府党组成员、保康镇党委书记雷某1万元;2020年春节前,张海明在科左中旗水域蓝湾小区其宿舍收受雷某1万元。以上共计3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