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山东发布公租房管理服务导则发布(最新发布)(8)
时间:2021-03-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10.1.1公租房社区应建立房屋管理、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爱心服务、自我服务“六位一体”综合管理服务模式,确保公租房社区健康和谐。 10.1.2运营机构配合主管部门和实施机构引入或建立社区居委会、社区派出所等责任单位,负责为各类管理服务用房悬挂统一的办公和服务用房标识,配合上述单位开展工作。 10.1.3运营机构负责协调志愿者服务组织、慈善机构、法律援助、养老服务机构进入进驻小区,建立爱心服务站,每季度开展不低于2次的便民利民特色服务活动。 10.1.4爱心服务站的基本设施应包括:电话、饮水设施、桌椅、文具用品、便民小设备等;安装统一的宣传栏,醒目位置应悬挂服务站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当地历史文化、地图、宣传标语等宣传展板。 10.1.5运营机构应建立服务站人员登记册、服务日志以及活动录像、照片、文字等资料档案。 10.2信访维稳 10.2.1运营机构应设置专门工作人员处理信访投诉,对于群访、媒体关注的重大事件、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 10.2.2运营机构受理市民服务热线接办工作,热线回复满意率不低于95%。 10.2.3运营机构应做好公租房信访工作的统计、上报、分析、反馈及档案管理工作。 10.2.4运营机构应定期召开维稳专题会,按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综合处理方针,全力维护公租房租赁管理的稳定发展。 10.3慰问走访 10.3.1运营机构负责制定慰问走访范围、标准、活动形式与内容。 10.3.2运营机构应做好基础摸底工作,制定慰问标准,确定帮扶对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0.3.3运营机构应针对不同承租家庭的特点,协调志愿者、慈善、残联、民政、社区等机构制定有针对性地帮扶计划,定期进行帮扶。 10.3.4运营机构应及时发现并解决帮扶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10.4公益宣传及文化活动 10.4.1运营机构负责做好公租房小区内的公益宣传,要求价值导向正确,契合社会总体形势及风尚。 10.4.2公益宣传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不得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 10.4.3运营机构应向实施机构提出打造公租房小区特色文化的建议方案,明确各个小区特色文化的基本内容。 10.4.4公共区域的宣传内容应有体现小区区域历史和文化的宣传,让承租家庭了解居住地的历史文化,增长知识,热爱家园。 10.4.5运营机构每年至少在公租房小区内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文化活动,满足承租家庭文化生活的需求。 11 档案管理 11.1一般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