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山东发布公租房管理服务导则发布(最新发布)(5)
时间:2021-03-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运营机构承担受托运营范围内房屋和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的管理工作,并对维修的必要性、维修工程量的真实性、维修质量的完好性负责;负责超过保修期限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对腾退的房屋进行维修、清理、清洁、墙面粉刷和设施设备更新。 5.1.3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承担除承租家庭、运营机构、建设单位和专营单位维修范围以外的其它维修项目;因巡查、保养不到位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损毁,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5.1.4承租家庭 承租家庭承担承租公租房室内以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锁具、角阀、水嘴、软管、大便器、灯具、开关、插座、纱窗和户内污水管道堵塞,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租户自身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和失灵。 5.2日常维修 5.2.1报修 承租家庭报修由物业公司接待、受理。物业公司接承租家庭报修后填写《公租房维修报修申报表》,立即对报修事项进行现场初步查勘。物业公司维修范围内的应及时处理报修事项。非物业公司维修范围内的维修事项,12小时内报对应的维修主体;遇如下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报维修主体: 1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 2 电梯故障; 3 消防系统故障; 4 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 5 玻璃幕墙炸裂; 6 给、排水管道爆裂; 7 地下车库雨水倒灌; 8 其它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5.2.2派单 运营机构负责维修的,接报修后应立即制定维修方案,组织维修,向维修施工单位发放《维修派工单》,并及时向实施机构报备;需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处理的,运营机构制定维修方案及预算,报实施机构组织采购。属于建设单位维修的项目自通知其维修之时起应急维修2小时、一般维修48小时未到场的,由运营机构直接安排维修施工单位维修,费用由财政支付。 5.2.3维修 维修施工单位接到运营单位维修指令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始维修;紧急情况应2小时内应到达现场开始抢修。 维修施工单位接到《维修派工单》后,应立即与报修人联系,预约维修时间,并按预约时间上门维修。但维修单位预约维修遇到困难时,由运营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维修过程中,运营机构应履行维修监理职责,对于材料、维修范围、隐蔽项目等进行跟踪监理,按照当地公租房维修管理相应规定进行管理、考核。 单户或规模较小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修时限根据维修内容宜控制在5日内,并应尽量降低对租户生活的影响。 特殊情况处理: 1 属于建设单位维修的项目自通知其维修之时起应急维修2小时、一般维修48小时未到场的,由运营机构可安排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费用由财政支付。 2 运营机构需留存已通知到建设单位维修,并且逾期的未修的证据。 3 此类维修需经运营机构负责维修的部门领导审核。 4 相关证据需作为签证附件。 5 运营机构负责定期向建设单位追索此类维修费,追索不回的,维修费由财政支付。 5.2.4验收 维修完成,维修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承租家庭、运营机构共同对维修内容、到达时间、服务态度和维修质量进行察验并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运营机构在《维修派工单》第二联签字相关内容处签字,租户填写维修意见。 5.2.5办理签证 运营机构及维修单位在办理验收的同时,对维修量进行复核,并在《维修派工单》的维修内容处据实填写,作为签证办理依据。 1 签证办理要严格执行当地公租房维修管理签证相应规定。 2 维修完成后5日内办理工程签证,签证内容详实、准确,配备必要的图示、现场施工前后及过程照片、原始记录等资料。签证必须有维修单位、运营机构、造价咨询单位的签章。 3 维修过程中如遇无法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维修前与造价咨询单位沟通确定价格。 4 工程签证每月汇总一次,在规定的日期将结算书报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经核实资料资料不全的,申报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无问题后造价咨询单位30日内完成审计并出具报告。 5.2.6办理结算 资料齐全后,造价咨询单位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计。5日内未补足资料的项目将不再予以结算。 实施机构根据维修结算报告及维修合同内对付款方式的约定进行付款。 5.3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报备 5.3.1报备范围 预算造价1万元以上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5.3.2报备时间 维修项目计划开工前一个月。 5.3.3报备对象 运营机构负责编制维修方案及预算,向实施机构进行报备。 5.3.4报备内容: 1 报备表; 2 需维修对象的详细现状(附照片); 3 详细维修方案(附图纸,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4 工期计划安排; 5 工程预算; 6 报备汇总表。 5.4维修资料管理 5.4.1维修过程中需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的照片,维修内容的文字记录。 5.4.2运营机构负责维修档案的保管、整理。 6 安全管理 6.1 安全巡查 6.1.1安全巡查频次 物业公司每天对小区至少巡查一次,运营机构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实施机构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6.1.2安全巡查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