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最新发布)
时间:2017-08-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北京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8月23日- 8月3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30日-9月1日;详情如下:
关于北京地区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7〕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3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一)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要求须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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