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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中级)高频考点:第十八章刑事法律制度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中级)
第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内容
知识点 内容
刑法基本理论 刑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罚罪、刑罚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 金融犯罪概述、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银行业相关职务犯罪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基本程序、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节 刑法基本理论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相适应原则
二、犯罪
(一)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
(1)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2)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3个阶段:
①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③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例如,盗窃分子练习偷盗技巧即是犯罪预备。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三)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2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四)单位犯罪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实行以两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
三、刑罚
1.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
2.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权利、没收财产
4.对犯罪的外国人,可独立使用或附加使用驱逐出境
【例题•多选】 《刑法》规定的主刑有(  )。
A.有期徒刑
B.管制
C.拘役       
D.无期徒刑
E.死刑
【答案】ABCDE
【解析】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第二节 金融犯罪及刑事责任
一、金融犯罪概述
(一)金融犯罪的概念
  金融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公私财产权利遭受严重损失,根据《刑法》规定应受惩罚的行为。
(二)金融犯罪的种类
标准 分类
按行为方式 分为诈骗型金融犯罪、伪造型金融犯罪、利用便利型金融犯罪和规避型金融犯罪
按侵犯的客体 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按实施主体 针对银行的犯罪和银行人员职务犯罪
(三)金融犯罪的构成
  1.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犯罪的对象包括自然人、单位、社会公众;同时还包括货币、各种金融票据、有价证券、信用证、信用卡等金融工具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