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中级)高频考点:第十五章银行基本法律法规(4)
时间:2018-02-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3)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条件不能优于其他贷款人; (4)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及其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5)同业拆借; (6)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 (7)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按期限兑现,收付人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违反规定退票; (8)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贷款业务保障规则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2)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三)银行业务管理规定 【例题•单选】下列关于商业银行业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商业银行可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B.商业银行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压单、压票 C.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不能收取手续费 D.商业银行可以在没有客户办理业务的时候自行缩短营业时间 【答案】B 【解析】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祁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商业银行的营业时间应当方便客户,并予以公告,商业银行应当在公告的营业时间内营业,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例题•单选】下列关于关系人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关系人包括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及其近亲 B.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C.关系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及其近亲 D.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 【答案】D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其中,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及其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 (一)商业银行的接管 1.接管目标。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 2.接管程序。接管期限届满,银监会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3.接管法律效力。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4.接管终止。 (二)商业银行的终止 1.因解散而终止。 2.因被撤销而终止。 3.因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第四节 《反洗钱法》 一、洗钱的概念、过程及方式 1.定义:为了掩饰非法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 2.过程 (1)处置阶段:最容易被侦查到的阶段,是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 (2)培植阶段:通过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其来源分开 (3)融合阶段:被描述为“甩干”,为犯罪得来的财务提供表面的合法掩盖,将非法收入变得合法化。 3.洗钱的常见方式 (1)借用金融机构:匿名存储,借用金融机构,控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2)藏身于保密天堂: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宽松的金融规则、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如瑞士、开曼、巴拿马、巴哈马、加勒比海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岛国 (3)使用空壳公司(也称为被提名人公司):被提名人对公司的真实所有人一无所知 (4)现金密集行业:以赌场、娱乐场所、酒吧、金银首饰店作掩护,通过虚假交易将犯罪收益宣布为经营的合法收入 (5)走私:洗钱者将现金通过种种方式偷运到其他的国家,由其他的洗钱者对偷运的现金进行处理。除了现金走私外,洗钱者还通过贵金属或艺术品的走私来清洗犯罪收益 (6)伪造商业票:洗钱者首先将犯罪收益存入甲国银行,并用其购买信用证,该信用证用于某项虚构的从乙国到甲国的商品进口交易,然后用伪造的提货单在乙国的银行兑现。有时犯罪者也利用一些真实的商业交易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但在数量和价格上做文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