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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公共基础知识》B类真题答案及解析(最新发布)(3)

解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我国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以及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其中行政法规是由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因此其属于行政法规,C项正确。

48.【答案】D。三部委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49.【答案】C。判决确认三部委拒不公开相关信息的行为违法。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本题答案为C

50.【答案】B。拒绝公开相关信息的三部委。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题答案为B

51.【答案】A。无效的民事行为。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本题中王小花只有9岁,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王小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与张某买卖金戒指的行为无效。本题答案为A

52.【答案】B。不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王小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3.【答案】C。林某不知该金戒指系赃物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可拒绝返还。

54.【答案】B。民事责任。

解析:张某并未实施犯罪行为,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故CD项错误。张某也未触犯行政法律规定,故不承担行政责任,A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55.【答案】D。王小花父母。

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应由王小花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6.【答案】B。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市场,调控的客体是政府和企业。

解析:宏观调控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并不是市场。故本题答案选B

57.【答案】A。结构性减税的税负水平维持不变、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

58.【答案】A。小产权房。

59.【答案】D。节能环保产业。

解析: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指出,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将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因此,符合题目要求的为D项。

60.【答案】C。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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