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精华讲义:第一章:第二节 中国的金融体系(2)
时间:2016-09-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非营 利性社会团体的法人。
(3)保险公司。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经济组织就是保险公司。 (四)信托业 1.信托业的相关概念 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 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 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于2001年4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从制度上肯定了信托业在我国现 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必要性,为我国信托市场构筑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将信托活动纳入了规范化 和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2.我国信托业的特点 (1)相关法规的滞后性与外部环境趋于完善并存。 (2)传统业务的局限性与信托品种不断创新并存。 (3)总量规模的控制性与信托机构的相对稀缺性并存。 (4)分业管理的专业性与信托业务多元化并存。
考点四、我国金融市场“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 “一行三会”是国内金融界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四家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的简称,此种叫法最早起源于2003年,“一行三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一行三会”均实行垂直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执行中央银行业务,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作为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务 院的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 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 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 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 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 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考点五、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中央银行是代表一国政府发行法偿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机构。 中央银行职能主要是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活动进行领导、管理和监督。中央银 行是一个“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同时,还有以下职能: (一)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一国或某一货币联盟唯一授权的 货币发行机构。 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统一货币发行与流通是货币正常有序流通和币值稳定的保证。 (2) 统一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 定的需要。 (3) 统一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基础。 (二)银行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充当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这一职能体现了 中央银行是特殊金融机构的性质,是中央银行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基本条件。中央银行通过这一 职能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施加影响,以达到调控宏观经济的目的。中央银行作为银 行的银行需履行的职责如下: (1) 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2) 充当银行业的最后贷款人。最后贷款人指商业银行无法进行即期支付而面临倒闭时,中央银行及时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支持以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中央银行主要通过票据再贴现 和票据再抵押两种途径为商业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 (3) 创建全国银行间清算业务平台。 (4) 外汇头寸调节。 (三)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服务,是政府管理国家金融的专门机构。具体体现 在: (1) 代理国库。 (2) 代理政府债券发行。 (3) 为政府融通资金。中央银行对政府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①为弥补财政收支暂时不平衡或财政长期赤字,直接向政府提供贷款。为防止财政赤字过度扩大造成恶性通货膨胀,许多国家明确规定,应尽量避免以发行货币来弥补财政赤字;②中央银行直接在一级市场上购买政府债券。 (4) 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国际储备包括外汇、黄金、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的尚未动用的特别提款权等。 (5) 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进行金融事务的协调与磋商,积极促进国际金融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6) 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金融信息。中央银行处于社会资金运动的核心,能够掌握全国经济金融活动的基本信息,为政府的经济决策提供支持。
考点六、存款准备金制度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概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