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徐州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至30日(最新发布)
时间:2017-09-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徐州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7〕7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徐州考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9-10日举行。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形式,考试地点在徐州。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采用纸笔考试的形式。2017年江苏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仅在南京市设立考点,所有考生均须到南京市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会计工作年限要求: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说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高级资格: 大学专科,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以上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年限和资历年限均以周年计算。对于后续学历获得者,若为全脱产学习的,应将全脱产学习时间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中扣除。 3、高级破格报考条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