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阳江市江城区招聘教职工68人公告(事业编)(最新发布)
时间:2019-12-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2019-06-04 16:36 广东教师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精神和《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9名、校医7名和会计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7、2018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阳江市江城区2019年教师、校医和会计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六)2019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八)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生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得报考;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阳江市江城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5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市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3106199(江城区人社局),3109131(江城区教育局)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