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直中级会计师有关事项通知(最新发布)(2)
时间:2017-09-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2)。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省直、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请选择广东省直报考。 2.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成绩公布后,再交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进行考生资格复核。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考生信息表》的下载和打印。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7年8月28日至9月8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2.考试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成绩公布及考后资格复核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0月2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考后资格复核 省直考区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3)。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领取 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 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3.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4. 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专题推荐:2017中级会计师无纸化操作指南 2017年中级会计师网校震撼开课,90%考点精准透析,效果立竿见影,短期快速取证!【点击马上试听课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