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演出经纪人《政策法规及经纪实务》(考试模拟题一含解析)(74)
时间:2020-01-1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著作权属于作者: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40、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354-35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们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35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一条 4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35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43、演出经纪人员是指在演出经纪机构中从事演出组织、制作、营销。演出居间、代理、行纪,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活动的从业人员;在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个体演出经纪人。 ( √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