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演出经纪人《政策法规及经纪实务》(考试模拟题一含解析)(71)
时间:2020-01-1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28、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举办跨省区营业性涉外演出的,应当出具其他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258——《营业性演出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29、经文化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举办单位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持文化部批准文件,到增加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并抄报文化部。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258——《营业性演出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经文化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举办单位或者与其合作的具有涉外演出资格的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持文化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文件,到增加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并抄报文化部。 30、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258——《营业性演出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31、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单位应当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还要负责其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259——《营业性演出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32、营业性演出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媒体宣传和门票销售。 ( × ) 详见《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P259——《营业性演出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