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方式
时间:2017-03-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根据《2017年山东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通知》得知,山东心理咨询师鉴定方式如下: 2017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方式见附件1、附件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心理咨询师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综合评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25日和11月23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心理咨询师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方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于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公布心理咨询师2级理论、技能成绩,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参加口头答辩。参加答辩的考生请按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通知时间提交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篇,报告格式和内容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文章撰写要求”撰写,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劳动关系协调师综合评审(论文)要求”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18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