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综合管廊防水等级为二级以上,结构耐久性要求100年以上。
B.在结构自防水的基础上,辅以柔性防水层。柔性防水层一般采用防水卷材和涂料防水层为主。
C.迎水面阴阳角处做成圆弧或45°折角;在转角或阴阳角等特殊部位应增加设置1~2层相同的防水层,且宽度不宜小于500mm。
D.止水带埋设位置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与沉降缝及结构厚度中心线垂直。
A.基坑回填应在综合管廊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
B.综合管廊两侧回填应对称、分层、均匀。管廊顶板上部500mm范围内回填材料不得使用重型及振动压实机械碾压。
C.基坑分段回填接槎处,已填土坡应挖台阶,其宽度不应小于1.0m、高度不应大于0.5m。
D.综合管廊回填土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人行道、机动车道路下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