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向甲公司购买一批建材,价款为 10 万元,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 甲公司未经彭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乙公司,并通知-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中级经济法
首页 题库首页在线模考
取消

参考答案B
解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你可能喜欢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