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乙上市公司的董事,并且持有乙上市公司股票 10 万股,2023 年5 月 4 日,甲以每股 25 元价格卖出 3 万股,2023 年 1-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中级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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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C
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甲以 25 元卖出 3 万股,以 15 元买入 2 万股,故甲卖出的 2 万股存在收益,即(25-15) ×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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