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3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证券发行与承销(旧版)
首页 题库首页在线模考
取消

参考答案0
解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你可能喜欢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