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已税高尔夫球杆的杆头为原料连续加工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B.已税的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C.已税的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D.已税的白酒为原料生产的药酒
参考答案A,B,C
解析:【233网校独家解析,禁止转载】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1.准予抵扣的情形
(1)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考查考点】消费税准予抵扣的情形
【考点归属班级】孙林-初级经济法-教材精讲班-第36讲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