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说法不正确的是()。-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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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给付之诉具有可执行性
B.确认之诉可能无须被告一定行为,原告的请求即得以实现
C.确认之诉中的确认不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
D.给付之诉中,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

参考答案C
解析: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的区别:(1)给付之诉具有可执行性,而在确认之诉中,可能无须被告一定行为,原告的请求即得以实现。(2)确认之诉中的确认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而在给付之诉中,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只是法院作出裁判的前提,不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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