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首页
题库首页
在线模考
取消
取消
hot
热门搜索
一级建造师块
热
消防工程师块
热
初级会计师
证券从业
电气工程师
银行招聘
教师资格块
热
基金从业
更多热门>>
简答题
简述债的种类。
参考答案
暂无
解析:
根据不同的标准,债的种类主要有:
(1)按照债的发生根据,债可分为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
(2)按照债的标的物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债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3)按照债的主体数量多少的不同,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4)按照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多数人之债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5)按照债的标的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6)按照两个相互联系的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点击查看答案
进入在线模考
你可能喜欢
简答题
简述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
点击查看答案
进入在线模考
简答题
试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点击查看答案
进入在线模考
简答题
甲(男)与乙(女)于2003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11年A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0元。2012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其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乙由于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以乙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至人民法院。问:
(1)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为什么?
(2)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甲是否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进入在线模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