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合伙组织起字号为红星商行,其中甲出资80%,乙、丙各出资l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一场与红星商行的债务人丁的诉讼中,甲未经乙、丙同意而放-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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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有效行为
B.是无效行为
C.是可撤销行为
D.是效力未定行为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意见第45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甲作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其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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