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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答案】
(1)受到查处的原因如下:
①违反城市总体规划,侵占绿线,居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总体规划需经过省政府批准)。
②程序不合法,没有办理建设手续(没有办理“一书两证”)。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可认定该建设为违法建设。
(2)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件事的处理如下:
①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尽快立案调查,责令其停工并退回土地。
②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③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处理结果跟进。
④建议投资方补办有关手续或另行选址。
【解析】
本案例属于规划实施题。受到查处是因为出现违反法规、管理的问题,一般来说主要看其是否符合已批准的上位规划,是否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是否获得一书两证,是否有擅自开工.是否违法建设等。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区分职责,市级为直接主管部门,应负责调查、责令停止建设、处罚、补办相关手续等。省级为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市级主管部门处理情况、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