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均系10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四年级。二人下课后玩耍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民法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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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丁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丙,丙取得监护资格,丁丧失监护资格
B.乙的父亲起诉时应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
C.丁承担赔偿责任后,依丙、丁之间的约定,丙应承担损失
D.若丙确有过错,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 A[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依此,被监护人甲造成他人伤害,应当仍由其监护人丁承担,而后丙、丁可根据两人之间的约定,再由丙承担部分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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