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公司于2011年7月1日与境外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于2012年1月31日以每吨6 000美元的价格购人50吨橄榄油,合同总价款为30万美-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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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暂无
解析:【分析与提示】
(1)将该套期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正确。
理由: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也可以作为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2)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正确。
理由:按照套期保值准则的规定,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计人资本公积.并单列项目反映。
(3)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不正确。理由:在现金流量套期下,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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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11年6月1日,甲化工企业(下称甲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于2011年10月1日将A化工产品销售给该外商。经计算,生产该批A化工产品需要苯乙烯4 000吨作为原材料,签订合同时苯乙烯的现货价格为8 550元/吨。甲公司为规避苯乙烯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经董事会批准,在期货市场买入了9月份交割的4 000吨苯乙烯期货,并将其指定为A化工产品生产所需的苯乙烯的套期。当天苯乙烯期货合约的价格为8 600元/吨。苯乙烯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与甲公司生产A化工产品所需要的苯乙烯材料在数量、品质和产地方面相同。 2011年9月10日,苯乙烯的现货价格上涨到10 800元/吨,价格上涨了2 250元/吨,期货合约的交割价格为10 850元/吨。当日,甲公司购入了4 000吨苯乙烯材料,同时将期货合约卖出平仓。
甲公司对上述期货合约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
(1)将该套期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
(2)将该套期工具利得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3)将该套期工具利得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在A化工产品出售时,将套期期间计入资本公积的利得金额转入了当期损益。
要求:
(1)指出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中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2)分析、判断该套期是否符合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条件。
(3)分析、判断甲公司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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