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科目不考了!石家庄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政策发布(最新发布)
时间:2021-04-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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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有关政策进行了公布。 通知指出,2021年石家庄初中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2021年5月15日以后进行。初中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使用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的中考试题,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22日,五个科目考试时间各120分钟。中考总成绩为61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10分(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分),文化课考试科目为5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总分60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现九年级学生因故未参加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的,石家庄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安排补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从学生身心健康安全角度出发,2021年我市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不再组织进行,由此涉及到的理化生实验成绩10分和体育成绩30分不再计入升学总成绩。 此次,市教育局对规范考试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明确提出了要求,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部门提出了规范成绩发布的6个“不得”,即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所属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校长、教师等。对初中学校提出了规范成绩发布的3个“不得”,即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中考排名、中考升学率等信息。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认真规范新闻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并会同宣传部门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积极推进、稳妥操作”的原则,现就我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织形式采取“两考”分开的办法进行。 (一)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 1.毕业考试的科目设置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本学科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2.毕业考试的组织管理 (1)初中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2)毕业考试安排在2021年5月15日以后进行。 3.初中毕业生资格认定办法 各县(市、区)依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地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二维框架体系,即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考试”的办法认定初中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毕业考试的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各初中学校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