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中学) 考前预测试卷(七)(3)
时间:2017-05-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问题: 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李老师的教育行为。(14分) 32.材料: 一般人常常以为.对任何问题不求甚解都是不好的。其实也不尽然。我们虽然不必提倡不求甚解的态度.但是。盲目地反对不求甚解的态度同样没有充分的理由。 不求甚解这句话最早是陶渊明说的。他在《五柳先生传》中写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人们往往只抓住他说的前一句话,而丢了他说的后一句话,因此,就对陶渊明的读书态度很不满意.这是何苦来呢?他说的前后两句话紧紧相连,交互阐明,意思非常清楚。这是古人读书的正确态度,我们应该虚心学习。 而读书的要诀,全在于会意。如果根本不读书或者不喜欢读书,那么,无论说什么求甚解或不求甚解就都毫无意义了。因为不读书就不了解什么知识,不喜欢读也就不能用心去了解书中的道理。一定要好读书,真正把书读进去了,越读越有兴趣,自然就会慢慢了解书中的道理,这才有起码的发言权。对于这一点,陶渊明尤其有独到的见解,所以他每每遇到真正会意的时候,就高兴得连饭都忘记吃了。 这样说来,陶渊明主张读书要会意,而真正的会意又很不容易,所以只好说不求甚解了。不求甚解的目的在于劝戒学者不要骄傲自负,以为什么书一读就懂,实际上不一定真正体会到了书中的真意,还是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只是不求甚解为好。此外,还告诉我们读书不要固执一点,咬文嚼字,而要前后贯通,了解大意。这两层意思都很重要,值得我们好好体会。 在读书不求甚解方面,古人的确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诸葛亮就是这样读书的。据王粲的《英雄记钞》说,诸葛亮与徐庶、石广元、孟公威等人一道游学读书,“三人务于精熟,而亮独观其大略”。看来诸葛亮比徐庶等人确实要高明得多,因为观其大略的人,往往知识更广泛,了解问题更全面。 当然,这也不是说,读书可以马马虎虎,很不认真。观其大略同样需要认真读书,只是不死抠一字一句。不因小失大,不为某一局部而放弃了整体。而对那些经典的书必须常常反复阅读,每读一次都会觉得开卷有益。 (摘自邓拓《不求甚解》有删改) 问题: (1)“不求甚解”包括哪两个层面的含义?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4分) (2)文章认为正确的读书方法是什么?请简要分析。(10分) 三、写作题(本大题1小题,50分) 33.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师旷是我国古代著名的音乐家。一天,师旷正为晋平公演奏,忽然听到晋平公叹气说:“有很多东西我还不知道,可我现在已70多岁,再想学也太迟了吧!”师旷笑着答道:“那您就赶紧点蜡烛啊。”晋平公有些不高兴:“你这话什么意思?求知与点蜡烛有什么关系?答非所问!你不是故意戏弄我吧?”师旷赶紧解释:“我怎敢戏弄大王您啊!只是我听人说,年少时学习,就像走在朝阳下;壮年时学习,犹如在正午的阳光下行走;老年时学习,那便是在夜间点起蜡烛小心前行。烛光虽然微弱,比不上阳光,但总比摸黑强吧。”晋平公听了,点头称是。 请从教育角度立意,写一篇文章。 要求:用规范的现代汉语写作。题目自拟,立意自定,文体不限,不少于1000字。 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中学)标准预测试卷(七)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解析:该教师的做法不符合新课改的教学观,没有做到以学习者为中心。 2.【答案】C。解析:“无意于法则而自合于法则”说明教师应该具有课程意识,而不是把课程教材当为“圣旨”。照本宣科,揭示了教师劳动的创造性特点。 3.【答案】A。解析:题目中通过分组整理错题的形式,体现了学生之间合作学习的方式。 4.【答案】B。解析:郑老师对学生的兴趣加以尊重以及引导,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自己去探索未知,这种在老师指导下的自学体现了老师对学生的信任和学生可以自我教育,在探索知识上有巨大的潜能。所以A、C、D都是正确的。郑老师要意识到学生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因材施教。 5.【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6.【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7.【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8.【答案】D。解析: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开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9.【答案】D。解析:本题中并不涉及生命健康权及人身自由权的侵犯,主要在于老师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关于“学校保护’’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故本题选择D。 10.【答案】A。解析:设置学校与新建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有以下优点:(1)统筹安排,合理布局;(2)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3)缩短建设周期,防止重复建设。 11.【答案】B。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指出,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小刚只有十一岁,其造成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题目中的老师上课期间出去接电话,对学生课间的争吵扭打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学校对事件应承担次要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