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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十条措施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最新发布)

新学期到来,如何让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2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我区出台十条措施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具体是哪十条呢?

1.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精简,尽快制定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2.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

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各类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不得实行“一票否决”或层层签订责任状,坚决避免对中小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

3.完善中小学校和教师评价体系

完善中小学校和教师评价体系,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选先和专业技术竞赛等,不得擅自提高准入门槛和设置繁琐评审程序,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

4.统筹规范各项进校园专项任务

制定中小学进校园社会事务清单。不得随意扩展内容或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

5.立足教育工作落实城市创优评先任务

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和各类教育宣传活动,中小学校课程涉及到的不再另行安排,课程没有的由同级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融入到教育教学或安排在课外活动中,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6.合理安排街道社区事务

不得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频繁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等社区建设活动,不得对中小学教师参与社区建设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与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活动,否则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7.杜绝给中小学校和教师强制摊派无关事务

不得把庆典、招商、拆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换届选举、年会晚会、体育赛事等活动,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性评比、文艺汇演、问卷调查等活动,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活动。

8.规范各类报表填写和统计调研

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统计机构审批备案。未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布置各类临时性报表填报、信息采集、教育统计工作,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

9.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

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征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备案,连续借用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探索将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10.加强督导考核

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和推进校园治理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督导结果纳入市、县(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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