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考点:1.3教师观(三)
时间:2017-06-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教师观(三) ——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小学综合素质》教师观这一节需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教师的专业素养是教师从事专业活动必须具备的专业品质。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师学科专业素养、教师教育专业素养和教师职业心理素养。 一、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1.对待事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做到:依法执教,严谨治教: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2.对待学生: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是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具体表现。热爱学生,教师必须做到:全面关心学生:尊重和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理解和宽容学生;解放和放飞学生。 3.对待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教师应该具备团结协作精神,必须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弘扬正气,摒弃陋习。 4.对待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敬师劳动具有示范性特点,在教育、教学中教师要做到:高度自觉,自我监控;身教重于言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