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东莞启智学校招聘编外教师34人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21-05-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近期招聘信息】
东莞启智学校是教育局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为适应保证办学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34名编外教师。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为学校高质量办学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9个岗位,共招聘教师34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参照学校同级在编教师薪酬水平标准提供待遇,专业教师岗位年平均薪酬约28万元/人(含五险一金),教学辅助岗位约14万/人(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之前。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以下四类: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高校仍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择业期截止日期为自毕业时间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止。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外省户籍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执行当地文件精神,或承诺拟聘后可按毕业生身份(持符合要求的报到证)入职,否则可取消聘用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1)毕业生。除研究生(硕士、博士)外,2021年应届本科学士毕业生须取得或通过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应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20年或以前已毕业且仍在择业期(暂缓就业期)的本科毕业生,需提交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社会人员。除研究生(硕士、博士)外,社会人员报考相应岗位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