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20-12-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10日举行。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深圳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三)在深圳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毕业学年的专科生以及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学校所在地不在深圳的本科三、四年级(含大专三年级)在校大学生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在深圳工作或生活,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名流程 (一)“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面试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登录教育部的“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面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1.考区选择。 (1)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 (2)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区、市)户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深圳考区; (3)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非深圳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其学校所在地报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