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17-04-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韶关市工作安排,现将全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4)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考生:1.具有韶关户籍;2.人事(劳动)关系在韶关;3. 韶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 (5)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