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条措施干货满满,安徽加大对360万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最新发布)
时间:2020-03-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央广网合肥3月24日消息(记者赵家慧)23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帮助因疫情而受到较大冲击的个体工商户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在发布会上对《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
央广网发 刘炜鑫摄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6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 目前,安徽省共登记个体工商户360.9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9.5%,《若干措施》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规定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若干措施》在社保、税收、金融等方面给出了“真金白银”的措施。 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已缴纳应免费用的,办理退费。
央广网发 刘炜鑫摄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少华表示,退费实行“免填单、无申请”方式,由人社、税务部门按程序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预计全省免征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约1.8亿。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在年内自主选择缴费时间,并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参保缴费。
央广网发 刘炜鑫摄 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赵弘告诉记者,安徽省税务局下调了增值税征收率。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安徽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同时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
央广网发 刘炜鑫摄 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近期,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力度不断加大。”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戴利强告诉记者,据不完统计,仅1-2月,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续贷金额近700亿元,其中无还本续贷超过60亿元;合计贷款展期金额30亿元。
央广网发 刘炜鑫摄 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召远介绍道,《若干措施》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韩永生告诉记者,为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若干措施》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预约办”,有序开放线下服务窗口。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 《若干措施》加大了服务力度,实行电气供应“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现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个体工商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续展、道路运输车辆年审等有关到期事项延期办理,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