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三色笔记:自律性组织(2)
时间:2017-06-0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4.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司制和会员制。 (1)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一般由金融机构及各类民营公司组建。 (2)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