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71人!烟台多地学校、公安招聘!提醒有需要的人!(最新发布)(6)
时间:2021-03-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设有8个教学系(部),开设45个专业。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 为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14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A类岗位:博士研究生。 2.B类岗位:2021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3.C类岗位:2021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D类岗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须为1980年3月19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75年3月19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以下人员可以报考面向2021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岗位: (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等证书,应于2021年3月19日之前取得。其中2021年1月1日之前已经毕业,暂未申请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签订书面承诺自简章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取消考生资格。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解约证明),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