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71人!烟台多地学校、公安招聘!提醒有需要的人!(最新发布)(5)
时间:2021-03-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报到证原件。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其中聘用到高校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根据《烟台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的人才类别和条件,另外享受40万元至200万元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聘用到综合类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15万元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教育网、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及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简章由烟台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 烟台职业学院网址: 烟台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535-6927131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报名网址: 附件: 1.烟台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烟台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4.党员证明信(式样) 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 6.应聘烟台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7.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8.考生健康承诺书 9.“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方法 烟台职业学院 2021年3月25日 登陆网站下载更多附件: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