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湖北省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时间:2018-01-1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根据《2018年上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公告》可知:2018年上半年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19日16∶00,考试时间:3月17日;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除面试新增科目在武汉考区、孝感考区报考以外)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