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公路工程》考点:1B420124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管理(2)
时间:2017-04-0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二)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工程师。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工程师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缩短了工期,发包人按合同条款中“工期提前”的规定给予奖励;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给予奖励。 ▲(三)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工程变更通常实行分级审批的管理制度。 1.一般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所谓一般工程变更,通常指一些小型的监理工程师有权直接批准的工程变更工作,其审批程序大致如下: (1.)工程变更的提出人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的申请,包括变更的原因、工程变更对造价的影响等分析,必要时附上有关的变更设计资料。 (2)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变更申请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写出初步的审查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变更申请进行进一步的审定,并签署审批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变更令。 (4)承包单位组织变更工程的施工(包括可能的设计工作)。 (5)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工程的造价及办理有关的结算工作。 ▲2.重要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重要工程变更通常指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需要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工作。其审批程序是: 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变更令之前,一是要报业主批准,二是要同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不超过业主批准的范围。如果超过业主批准的总额,监理工程师应在下达工程变更令之前请求业主作进一步的批准或授权。 3.重大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重大工程变更通常指一些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可能超出设计概算(甚至投资估算)的工程变更。对这些工程变更工作,业主在审批工程变更之前应事先取得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 各省对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会有所不同。 四、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 (一)变更估价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