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2020年度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第4号)(最新发布)
时间:2021-04-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2020-09-14 22:51 来源: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 原标题:【协会公告】2020年度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第4号) 为满足行业需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于10月31日在全国21个城市举办基金从业资格预约式考试,各城市限定报名名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 18 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三、考试大纲及教材 科目一考试将按照《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科目二考试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科目三考试将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组织进行,具体大纲内容详见附件。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所用教材为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分为上下两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科目三考试所用教材为协会组编的《股权投资基金》,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考试报名安排 10月份预约式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提供的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10080)报名。预约式考试机位有限,每场限定报名名额,先报先得。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行报名。 因2020年3月份考试延期,已报名3月份考试的考生短信回复确认选择参加2020年10月考试的,报名系统会将报考信息自动顺延至10月考试,考生无需再进行报考操作;如不参加10月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陆考试报名网站申请退款。 六、考试地点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考试在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哈尔滨、沈阳、济南、郑州、杭州、武汉、长沙、宁波、福州、西安、重庆、成都、厦门、青岛、苏州、珠海等21个城市举行。按照有关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此次暂不组织考试,待疫情防控部门允许后将尽快安排考试。 考试城市安排将随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如遇疫情突发状况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将为报考考生办理退款。 七、报名缴费 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65元,可通过网络在线支付,支付方式详见报名须知。 已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报名结束前可申请退费(详见报名须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 八、防疫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前须进行体温测量并提供当地政府认可的健康码,体温低于37.3℃且健康码无异常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考场候考时请按照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指令有序排队,保持间隔,切勿聚集。 (二)除现场取像外,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各考站及考场将进行必要的消毒、通风措施和防疫物资准备,确保考试组织安全平稳有序。 九、考试违纪处理 根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