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金融》精选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最新发布)
时间:2021-05-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对于报考2021年中级经济师的考生来说,坚持学习是困难的,但是你要相信,只要不畏艰辛的坚持学习,最后一定会取得好结果的!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中华会计网校为小伙伴们准备了《金融》相关的精选知识点,快来点击学习吧! 【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 (一)基金当事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 2.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的职责就是按基金合同约定,负责投资运作。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职责主要体现在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监督等方面。 (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其他还有: (1)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2)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过户、存管和结算业务的机构。 (3)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4)基金投资咨询机构与基金评级机构 (三)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1)基金监管机构 (2)基金自律组织: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 为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备考2021年中级经济师,网校根据经济师教材,按照章节上线了63天打卡计划,每天一个精选知识点+3道精选练习题~打卡规则属于自由模式,大家可以随时开始,随时学习! 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会计爱打卡”小程序。 小伙伴们是不是觉得意犹未尽呐?购买中级经济师的相关课程就可查看更多更全面的知识点、习题与课程等内容哦!网校名师帮你抓重点、提炼考点!快去入手吧!立即购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