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让考评成为高质量发展“指挥棒”(最新发布)
时间:2019-10-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在推动江苏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进程中,如何监测评价和考核各地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监测考核的“晴雨表”和“指挥棒”作用? 江苏勇于探索实践,于去年5月30日出台《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和《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并于当年11月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今年7月,又对指标体系修订完善,形成《2019年度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
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率先探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行动指引 2017年12月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将中央要求的高质量发展结合江苏省情实际,细化落实为“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任务。反映和引领高质量发展,对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提出了要求。 “江苏建立的指标体系,既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又体现江苏地方特色。”省统计局统计监测处处长刘学军介绍,从两个《实施办法》的内容和作用看,两者之间有机衔接、各有侧重。《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以“六个高质量发展”为基本框架,用于监测评价全省及各设区市、县(市、区)高质量发展水平与总体情况,而《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则用于考核各设区市年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进度。两个办法相互作用,旨在更全面、更系统地反映全省各地高质量发展的绩效,其中,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其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为“鼓励激励”和“能上能下”提供依据。 基于两个《实施办法》,江苏又出台《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这既是对办法的细化,增强了具体可操作性,又是对办法的深化,进一步明确了指标内涵。”刘学军说。依据《江苏省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规定(试行)》《江苏省2018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以及《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18年度设区市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和《2019年度综合考核满意度评价实施方案》,全省推行年度综合考核制度最终有了较为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 完善指标,使测评刻度更加精准 新的“标尺”和“考卷”有了,能否激发改革热情,关键还看作为“刻度”与“考题”的指标设置。 刘学军介绍,指标体系围绕“六个高质量”提出统一要求时,也侧重体现“分类指导”,“坚持以聚焦区域差异性特点为原则,做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同时分别计算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水平指数和发展指数,实现奖‘优’之外又奖‘勤’。” 今年7月,根据一年来的实践经验、中央和省级层面新出台的文件要求,以及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江苏对指标体系加以修订完善。开展监测评价的“考题”和“刻度”发生了深刻而生动的变化——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惠及民生,“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等指标被纳入今年的监测评价范围。在省级层面,“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十项民生实事’之一是‘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我们据此新设‘农村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指标。” 刘学军说。“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联网覆盖率”“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标准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成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每项新增指标的设置,都是江苏与时俱进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真实写照。 针对上一年度设区市年度考核指标数量偏少、“六个高质量”下设指标覆盖不够均衡的问题,今年设区市考核指标的数量有所增加,由18项增加到27项。新增的9项指标中,仅“人民生活高质量”方面就占6项,从去年单一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扩充到当前既包含收入和就业,又涉及医疗和安全,真正体现考核的导向性、目标的引领性。 除了统一性指标,为体现各设区市不同的发展定位,一系列差异化的个性指标也被纳入系统考核的“大盘子”。眼下的南京,“城市首位度提升”已是衡量其发展成效的关键指标;在连云港,“‘一带一路’支点建设”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着眼未来,动态调整不“松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