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印花税的纳税人(最新发布)
时间:2020-09-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考点:印花税的纳税人 1.印花税的纳税人: (1)订立、领受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2)在中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签订合同、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2.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提示】合同,是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的11类合同。(具体参见税目表) 【提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 (2)立账簿人。 (3)立据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