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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印花税的纳税人(最新发布)

考点:印花税的纳税人

1.印花税的纳税人:

(1)订立、领受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2)在中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签订合同、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2.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提示】合同,是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的11类合同。(具体参见税目表)

【提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

(2)立账簿人。

(3)立据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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