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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汇总(最新发布)(5)

【考点】具体扣除规定
1.三项经费

经费名称 扣除标准 特殊规定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三个比例要分别计算,不能合并。“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区别防暑降温费与防暑降温用品:“防暑降温费”为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用品为劳保用品。
2.社会保险费

保险名称 扣除规定
“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 准予扣除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准予扣除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 准予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3.利息费用
借款方 出借方 扣除标准
非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 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 非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内部员工”、“自然人”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 关联方 不超过债资比2:1部分准予扣除
金融企业 不超过债资比5:1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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