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具体扣除规定
1.三项经费
经费名称 |
扣除标准 |
特殊规定 |
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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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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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注意】三个比例要分别计算,不能合并。“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区别防暑降温费与防暑降温用品:“防暑降温费”为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用品为劳保用品。
2.社会保险费
保险名称 |
扣除规定 |
“五险一金” |
准予扣除 |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企业财产保险 |
准予扣除 |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
准予扣除 |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 |
准予扣除 |
其他商业保险 |
不得扣除 |
3.利息费用
借款方 |
出借方 |
扣除标准 |
非金融企业 |
金融企业 |
准予扣除 |
非金融企业 |
非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内部员工”、“自然人” |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
非金融企业 |
关联方 |
不超过债资比2:1部分准予扣除 |
金融企业 |
不超过债资比5:1部分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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